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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年伊始,三家上市公司旗下的四家污水处理厂终止BOT特许经营权

2024-01-11 09:12:48 作者 : 围观 :354次

龙年伊始,又见几家污水处理厂因不同原因终止BOT特许经营权,并由政府回购。
 
1江西赣州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1月4日晚间,巴安水务公告,为优化资产配置,公司子公司鄱湖环保拟向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发集团”)转让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资产。公司董事会已就此审议通过关于南康污水厂项目由政府回购并终止BOT特许经营权的议案。鄱湖环保南康污水处理厂由政府回购并终止BOT特许经营权,以2150万元向城发集团转让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资产。

公告显示,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南康区龙岭镇,于2011年经省发改委同意立项、按全省工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求和运营整体安排,项目采取BOT模式运作。2011年5月13日,南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鄱湖环保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由鄱湖环保负责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2017年1月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投入使用。

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约定,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也由鄱湖环保承建,二期项目于2022年启动建设,鄱湖环保已完成部分前期工作。鉴于南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尽快完成该项目,尽早达到污水处理能力,故经协商解除《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协议,由城发集团出资并监管南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续建和运营。

鄱湖环保向城发集团转让其投资建设的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全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等资产,江西南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账面值为2621.34万元,评估值为2150万元。

2湖南岳阳市经开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

1月2日,鹏鹞环保公告,为落实岳阳市政府统一部署,需要终止岳阳鹏鹞(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市经开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岳阳鹏鹞和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方同意终止原特许经营协议,并于2023年12月31日在湖南省岳阳市签订了《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南津港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协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向岳阳鹏鹞支付的价款为4.46亿元,岳阳鹏鹞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岳阳市罗家坡污水处理厂一期和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的移交。

本次协议签署后,鹏鹞环保2023年度根据协议补确认以前年度水费调价收入9719.73万元,预计增加净利润约7000万元。根据资产移交时间,若2024年按计划完成相关资产的移交手续,预计公司2024年度将因资产转让及其他收益增加净利润约8000万元。

3内蒙古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2023年12月23日,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与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收回特许权并受让南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工作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完成了交接协议。

公告显示,2004年6月,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委托,包头市建设委员会与公司签署《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特许权协议》,该项目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一期10万吨/日,回用水处理设计规模5.5万吨/日及配套管网。2004年8月,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在政府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下负责具体实施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该扩建项目于2007年通水。

2014年1月,包头市人民政府与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签署《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BOT项目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对一期项目10万吨/日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二期扩建新增10万吨/日工程,项目建设总规模达到20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年。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对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授权,公司与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双方共同的意愿下,就终止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进行磋商。经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公司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一致。2023年12月22日,包头鹿城水务与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签署完成了交接协议,《交接协议》就包头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权收回,并受让南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工作的基础工作作出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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