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们生活品质”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下一个五年目标;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 是要不断提高村民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面,确保群众安居乐业。而生命之源“水”,却是农村的一大痛点,特别是偏远不集中供水地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对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人口集中的集镇区一般采用建设小型自来水厂统一供水;二、是以村小组为单位统一引用共同水源,有的来自山涧溪流,有的来自田间大井;三、是农民分散式寻找水源,有的自抽房前屋后的地下水,有的就近引用山上自流水;其中,第二、三种的引用水方式一般无检测无监控。
近年来,各种惠农政策的实施,使农村的生产经营更为活跃,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农药化肥包装物随意丢弃,直接污染地下水源;由于自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低,沟渠、堰塘淤堵严重,农村小工厂小作坊污水直排等等,直接污染农村地区地下水资源。
当前,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了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但总体农村水环境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且大多数饮用水水资源没有定期检测和常规监管,农村饮用水水源污染已经威胁到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对此,漳州市人大代表蓝伟华建议:
首先,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资源保护管理协调机构,形成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以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的保护和管理。
其次,加强水源保护。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水源保护规划,建立合理的水源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水资源卫生防护带,有效地防止水源污染。
同时,加大投资力度。切实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突出重点,扩大集乡村供水厂的供水能力,大力扶持人口相对较集中的村及村小组建设小型供水厂,进行集中统一供水,有效地提高群众安全饮用水的覆盖面。
最后,强化水源监管及检测。抓好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不集中供水地区水源监测及检测,确保供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