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14:50:27 作者 : 围观 :104次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文件
浙水协(2008)10号
关于对“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供水企业会员单位:
为指导全省供水行业现代化水厂、营业所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供水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2004年6月23日省水协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协会相继印发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营业所评价标准〈试行〉》和标准的《实施细则》。经过3-4年来宣传、发动,实践证明开展创建现代化水厂、营业所活动,确实是我省供水行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好形式;有利于提高全省供水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特别是绍兴宋六陵水厂、绍兴自来水公司越城分公司、金华金沙湾水厂创建成功,为全省树立榜样后,现在已经有一批水厂和营业所正在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为更好地促进创建现代化工作,使创建工作更加健康地发展,经五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对“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在肯定原标准和实施细则基本内容基础上,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操作;在坚持先进性、高标准、严要求的前提下,重视合理性和“可望又可及”原则。省水协科技委、企管委分别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完成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征求意见稿”,请登录www.watereyes.com下载。现将《现代化水厂修改意见说明》、《现代化营业所修改意见说明》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与技术人员,逐条进行研究消化,并提出意见,于6月18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分别发至科技委、企管委,以便汇总再修改。
科技委联系人:费杰 邮箱:fj@nbwater.com 传真: 0574-27878759
通讯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宁波自来水总公司
企管委联系人:薛国昌 邮箱:zjsx001@gmail.com 传真:0575-88050323
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修改意见说明
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修改意见说明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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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