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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协企管委征求广大会员单位意见!

2023-11-29 14:50:27 作者 : 围观 :70次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文件

 

浙水协(2008)10号

                                                                

关于对“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供水企业会员单位:

为指导全省供水行业现代化水厂、营业所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供水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2004年6月23日省水协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决定,协会相继印发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营业所评价标准〈试行〉》和标准的《实施细则》。经过3-4年来宣传、发动,实践证明开展创建现代化水厂、营业所活动,确实是我省供水行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好形式;有利于提高全省供水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特别是绍兴宋六陵水厂、绍兴自来水公司越城分公司、金华金沙湾水厂创建成功,为全省树立榜样后,现在已经有一批水厂和营业所正在扎扎实实地开展创建活动。为更好地促进创建现代化工作,使创建工作更加健康地发展,经五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对“标准”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在肯定原标准和实施细则基本内容基础上,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和可操作;在坚持先进性、高标准、严要求的前提下,重视合理性和“可望又可及”原则。省水协科技委、企管委分别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完成了“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征求意见稿”,请登www.watereyes.com下载。现将《现代化水厂修改意见说明》、《现代化营业所修改意见说明》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与技术人员,逐条进行研究消化,并提出意见,于6月18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分别发至科技委、企管委,以便汇总再修改。

科技委联系人:费杰   邮箱:fj@nbwater.com    传真: 0574-27878759        

通讯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宁波自来水总公司

企管委联系人:薛国昌  邮箱:zjsx001@gmail.com 传真:0575-88050323

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修改意见说明

      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修改意见说明

 

二OO八年六月二日

 

下载:

 

1关于对“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水厂、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08版)”征求意见的通知

2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修改意见说明

3X浙江省城市供水现代化营业所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修订讨论稿)0602.doc

4X现代化水厂评价标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稿洪+费06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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