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动态 >>查看详情

隐秘的理财交易链

2023-11-29 14:53:23 作者 : 围观 :79次

隐秘的理财交易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0日 19:04  时代周报

  时代周报记者 陈萌 发自广州

  5年前,一本名为《牛皮大王》的译作在中国出版,主题是识破上市公司欺诈之术和证券市场陷阱。彼时,华尔街的资本故事仍是全球的神话和传奇,作者马丁·豪威尔(Martin Howell)——路透社资深财经记者在书中以175条“警示”,描述了美国股市中的欺诈现象和投资者的跟风问题,并为投资者指明了防范风险的思路和方法。

  在投资者购买的一份金融理财产品背后,往往隐伏着一条看不见的灰色利益链条,从上市保荐、证券承销、基金机构到银行终端等众多环节,往往被一条巨大的利益之手操纵。

   内幕交易的隐秘链条,隐匿在中国证券市场的诸多环节中,一如约翰·S·戈登《伟大的博弈》中所言,要在“人类本性堕落的大阴沟”里,寻找“区分好人与恶棍的界线”。

  这就要求中国投资者同样需要熟知内幕交易的隐秘链条,防范欺诈现象带来的投资风险。

  投行股托利益链

  诸多证券市场上的金融产品交易,所面临的信息难题与其特征有关—由于金融产品是针对不确定和充满风险的未来的收益承诺,如果市场上出现信息不对称,交易公平性就可能遭受破坏。事实上,上市公司、投行和机构投资者的确会在信息优势这一块合谋,共同操纵市场获利,这就是所谓内幕交易及其他欺诈行为。

  去年,在大环境不好的熊市下股托屡见不鲜,已成业内几乎公开的秘密,很多承销商都找过机构帮忙询价—询价机构为IPO企业营造声势,拉高发行价。其中获利最多的是IPO公司,发行价越高,募集的资金越多,而股托们自然也可分得一杯不小的羹。

  一般而言,在新股发行的询价时段,承销商将邀请诸多机构初步询价,询价机构可按照自己的判断做出对IPO公司的询价申报。最终确定的新股发行价格,就在询价申报价格的下限和上限之间。若询价机构报价高于最终发行价,则表明询价机构可以低于自己预期的价格申购新股,参与申购自在情理之中。

  依据有关规定,中小板公司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机构应超过20家,而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公司,询价机构应在50家以上。一般来说,参与询价的都是有意申购该股票的机构投资者。但有时承销商为了凑够机构数量或拉高发行价的定价区间,就让关系较好的机构参与询价,这样上市公司、承销商和股托三者都将有利可图—一个灰色的利益关系链条,清晰可见。

  根据监管层有关新股发行指导意见,发行价格不能超过发行后总股本30倍市盈率。那些最终发行市盈率高于平均水平2.5倍的公司,很可能就是依靠虚高的询价,达到拉高发行市盈率、从而多圈钱的目的。

  按照投行行内规矩,承销商从上市公司获得的承销费用,通常是按照募集资金的3%收取。而统计显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费用的比例为3.7%左右—其中大部分费用都给了承销商,剩余部分则分给相应的会计和法律机构。

  当然,由于中小板的承销费用一般都是包干制,即使寻找股托,也并不能多分多少费用。一些承销商寻求股托的目的,主要还是在于凑够询价机构数量,降低沟通时间和成本,此外承销商也希望借此与业界保持良好关系。

  基金内部操作术

  相比承销商投行的托股等套利行为,掌握关联券商项目公司核心信息的基金公司,同样可以从内部交易中大举获利。

  例子俯拾即是。在上市时即由某券商负责的一家上市公司,在股改时又选择该券商作为保荐机构。而该券商旗下的一家基金公司,本不在该上市公司的十大股东之列,但在股改启动前后大举建仓,三个月就成为其最大的流通股东,在该时间段内,上市公司先后发布业绩预增公告和股改方案,股价也狂飙100%以上。

  基金公司的介入可谓恰到好处—在如此短时间内决然投入,保荐机构是否提供了信息,外人难免会浮想联翩。由于中国基金公司股东多为券商,很多基金高管又是投行出身,一旦公司投行业务涉及的上市公司项目与其子公司基金的投资目标重合,究竟是不谋而合还是内幕交易?只有自家人知道。

  众所周知,由于操作上市公司的上市申报或股改,投行与上市公司关系非常密切,对上市公司的操作细节非常了解,许多内容涉及公司核心机密。在中国明确规定,要建立内部防火墙原则,投行总部与公司研究所、经纪业务部门、自营部门在人员、信息和办公地点等方面要实行严格的隔离。

  防火墙针对的就是内幕信息—即对证券的市场价格可能造成较大波动的尚未公开的信息。然而,尽管不少券商防火墙规范严密,但某些券商防火墙有虚设之嫌。实际上不排除基金和券商合谋的可能性。

  基金公司的调研模式业界同样颇有质疑之声。现在基金公司普遍重视现场调研,基金投资经理、研究员会到上市公司进行调查,与上市公司高管进行交流而获得信息。

  一位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坦言,从上市公司处,基金可以轻易拿到大量内部数据。基金公司的投研决策会议上,真正具有重大价值的有时就是那些不公布于外的内部信息。

  此外,低股价大跃进的幕后黑手,往往被指认为私募基金和游资所为,一向自诩价值投资的基金公司在公开场合常常宣称并未参与这些“对赌”游戏。但在某些股票的操作上,基金公司和私募合作得十分愉快。

  公募与私募基金的内幕交易的最基本手法,是公募基金先购进一些股票,然后锁仓。随之,私募开始协助股价拉升,收益后双方分成。更令基金持有人忧虑的是,基金公司间相互哄抬或打压股价,以及基金公司旗下的数只基金产品之间的利益输送也不鲜见。

  银行贷款打新股

  漫漫熊市何时休?中国的股市虽然把人套得死去活来,但一级市场打新股(新股申购)中签赚钱,几乎众人皆知,摇中了只是赚多赚少的差别。

  不少中小股东为了打新股而省吃俭用、费尽心机,往往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对有些银行员工来说,中新股很正常,往往是家常便饭。一些银行高层员工私下透露,在他们银行一般员工可以信用贷款30万元,行长级可以信用贷款60-200万不等,用来打新股。

  据悉,这些银行行内的职工信用贷款每年操作一次,然后集中起来,行内还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外一般声称是民间机构,但对内却是统一管理,委托给基金公司打新股。

  然而,这部分资金永远不会进入股票的二级市场,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利益集团和利益个人利用对所管理的国家资源的支配权,瓜分了为中国股市作出了重大牺牲的中小股民利益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资金量达到一定规模后,中签率将保持一定比例,因此,机构每年靠打新股就获得了可观的收益。在资金申购新股背景下,假设把资金完全用在申购新股上,一年的收益率远远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对银行来说,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诱惑,风险几乎为零,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为此,业内人士也是质疑不断。这种银行贷款打新股行为,有两个最大的命门。

  其一,监管部门早在上世纪末,就开始禁止银行发放无明确目的信用贷款,就是为了防止类似贷款炒股等情况;其二,《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允许向银行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其中的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2008年,中国证监会出于稳定股票市场、缓解市场资金压力等目的,对大盘股的发行采取了更加谨慎的态度。自去年9月份开始,随着市场逐步步入熊市,新股发行实际上一直处在暂停状态,至今未能恢复。不少银行自是少了一个生财之路。

标签: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