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14:55:31 作者 : 围观 :61次
肇事企业根本不是“标兵”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盐城市长李强,副市长陈正邦、丁建奇、谷加栋均出席回答记者和市民代表的提问,在该市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据悉,在盐城水污染事件后,在国家环保部、省市有关部门的紧急处理下,城西水厂在停产60个小时后,全面恢复生产,经检测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目前,受污染水厂生产正常,居民生活秩序完全恢复。
李强市长向记者介绍说,目前,该市正在进行对水源污染事故责任人的查处。这次污染,是由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偷排污水所致,目前该厂法人代表胡文标、生产厂长丁月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现在司法机关正在抓紧办案,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以平民愤。”李强说。
事件发生后,人们在标新化工公司的网站上看到,该公司称自己“年年受市县奖励表彰,连续多年被评为盐城市‘十大标兵企业’、‘二十强企业’。”如此荣誉众多的企业,竟发生这样的违法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但事发后,经查,肇事企业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规模小、隐患大、形象差。李强说,市、区两级政府认真查阅了历年所有的企业表彰情况,结果表明,该企业从未被评为盐城市“十大标兵企业”及“二十强企业”,也未被表彰过,这完全是企业为了抬高自己,虚假宣传,自说自话。
33家化工企业本月全拆除
昨天,记者在肇事企业标新化工厂看到,工厂院内不少产品和生产设备被警戒线围住,反应釜、储存罐等部分生产设备已经被拆毁。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李强市长说,这次事件使盐城痛下决心,在一个月内,即3月底前,拆除水源地周边所有化工企业,目前,发生事故的城西水厂上游的化工厂已全部关停,现在已经确定拆迁的已有33家企业。“在一个月时间内,对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化工企业实施拆迁,一家不留,停止供电,拆除生产设备,并尽快拆除厂房,从源头上避免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盐城市副市长谷加栋告诉记者:33家企业中,合规、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达到生产年限的要限期关闭;违法违规生产的要依法拆除。盐城市政府将不惜代价,坚决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
李强表示:盐城市将采取建设城东水厂和城市水厂联供设施、加快实施城东水厂10万吨扩建工程、建设生态湖为市区供水等措施,加快水源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受污染的取水口位于龙冈镇下游,隐患很大。目前盐城已计划投资1.6亿,准备将城西水厂取水口移到龙冈镇上游,今年年底前建成使用。同时,李强还透露,该市将投资6至7亿元,启动“百万人口安全饮水工程”,将在盐城城西选址建设一座3280亩的人工湖,将饮用水源引到这里来先行沉淀后再送进水厂净化,使水质有大的改善。据悉,这项工程将在两个月内开工建设。
为省区区6万元酿大祸
记者还了解到,受污染区域的有毒有害遗留物的处置工作,已由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李爱民教授带队进行处置。作为污染源应急处理工程负责人,他昨天对记者表示,事故发生后,对流入蟒蛇河的污水团采取加大流量冲刷的办法,而对尚未进入蟒蛇河还在支流河段的污水团采取了拦截隔离封存,此次处理方案主要是对隔离封存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李爱民教授介绍,此次污染物主要是对氯苯酚,毒性很大,水溶性低,大部分吸附在底泥中,被隔离封存的水量高达7万多立方米,受污染的底泥大约50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必须要在5月汛期到来之前完成。李爱民解释说:对于受污染的河水,将用河道作反应器,分隔成多个单元格,通过活性炭物理吸附和化学氧化降解对污染水体进行处理,使河水达到地表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标准),然后再利用水生植物、生物对水进行自然净化;对于污染底泥,为防治污染物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采取就地无害化处理,然后根据污染情况进行深挖,初步计划将挖50厘米深的淤泥,挖出的污泥制砖,该项计划预计直接处理费用约300余万元。”李爱民认为,该事件的发生是化工企业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和对化学危险固废品的无知。事实上,标新化工厂若对30吨固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仅需要6万元,但最终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盐城市民2月份水费全免
谈到这次水污染事件的经验教训,李强说:“盐城市2007年有735家化工企业,经整顿现已关停了418家。这次事件让我们意识到:算大账,小化工实在划不来。地方政府在规划发展的时候一定要舍得舍弃这点小利。”
李强诚恳地说:“这次水源污染事件,给盐城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们的工作没做好,对广大市民表示歉意。从整个城市来讲,我们是责任人,对此负有责任。作为盐城市民,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将把对市民的歉意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和市民一起,保证未来的饮水安全,我想这比我当众鞠一个90度的大躬来得实在。”
他坦承,此次污染事件,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监管上存在问题,应该履行的职责未完全到位,负有领导责任、技术监管责任。事发后,市委市政府抓紧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调查,目前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楚,并已立案。据悉,盐城市委市政府将于今天公布对6名责任人的处理决定,给广大市民一个交待。
盐城市副市长丁建奇还告诉记者,考虑到市民在停水期间放掉部分自来水,以及购买纯净水,自来水厂对市民2月份的水费将全部免除。
江苏省盐城市对水污染事件责任人作出处分决定。
决定如下:盐都区环保局局长桂永跃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局长职务,分管副局长周京先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盐都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因在环保工作中组织领导和监管不力,被责成向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盐都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武炳光、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徐寿凯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盐城汇津水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费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盐都区龙冈镇镇长周学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龙冈镇分管安全、环保等工作的副镇长侍志才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二月二十日,盐城城区大面积断水,该市市区五分之二人口、二十万市民生活受到影响。后经查明,由于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给市区供水的城西水厂、越河水厂受到挥发酚类化合物污染,造成市区大面积断水。
盐城市政府表态,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执纪执法部门正在深入调查处理之中。
李 根 郭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