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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掀起新一轮水改 将限制外资控股

2023-11-29 14:57:19 作者 : 围观 :71次

 

这场由“多城市集体上调水价”引发的争论,现在看来似乎不只是一场争论那么简单。

从中央部委的住建部、水利部、发改委到省市级地方政府,从国企到民企到外资,无一例外地被卷入其中各自为战。而以高溢价收购国内水厂的外资水企首当其冲成为众矢之的。

作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的住建部不得不加快新一轮水务改革的步伐。9月10日,据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透露,新一轮水改或将围绕产权改革展开,对水务投资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门槛,特别是严格控制高溢价收购水企产权。一场关于水务企业产权等问题的政策性调整呼之欲出。

国企零回报遭遇外资偏高利润率

这一轮对外资水企“诟病”最多的,无疑还是国内的水务企业。

“这里面的原因不言而喻,外资进入不仅抢占市场份额,更主要的是他们高溢价收购水厂,与地方政府签订掠夺性商务条款,指定关联企业提前瓜分利润,这样的竞争是不公平的。”首创股份[6.36 -2.30%]一水务市场经理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愤愤不平。

据了解,1998年,国家《关于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将供水企业的利润率规定在8%-12%之间,以改变以往供排水公司在政府补贴下的亏损运行状态,吸引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进入投资。

但事实上,外资与国内企业的利润率却有天壤之别。据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吸引外资,以及由于最初外资的高溢价收购产权,地方政府给予外资水企的利润率通常都高于12%,如天津威立雅与政府达成的利润回报是18.5%。

据了解,上述天津威立雅与政府达成高额利润率的现象普遍存在,而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底资料,外商在中国的投资领域中,水务市场以24.48%的利润率高居榜首。

相比之下,国内的水务企业就没那么幸运了。参与住建部新水改征询意见的北京国融大通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李智慧告诉记者,国有水务企业因为不牵扯社会资本投资,日常的运营成本主要靠水务销售收入和地方财政补贴,因此根本没有资格要求获得利润,回报率为零。另外,有民营资本参与投资者因为资产投资测算不明确等原因,也只能与政府达成比较低的利润回报,一般只能达到4%-5%。

外资能得到的“优惠”还不止于此。上海浦东一水务投资策划人告诉记者:“外资水务投资在设计、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可以向政府指定关联企业,签订协议保底水量和其他附带条款等,关键在于操作。”其中的签订保底水量是指代表政府的自来水集团或公司需从外资水厂购买定额自来水,变相确保外资水厂赢利。这种做法国家在2004年清理水务固定回报项目时已经明令禁止,但现在外资水企仍在操作。

水利部先水改倒逼住建部

但是,外资水厂高额利润率与水价上涨引发的争论,只是住建部水企改革的导火索。多位业内人士都表示,住建部此次水改更深层的原因在于长久以来与水利部在城市水务方面的矛盾以及水利部率先进行水改给住建部带来的压力。

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出,要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并特别强调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负责。

事实上,住建部与水利部在城市水务管理方面的矛盾由来已久。在水务方面部委职能划分时,住建部是城镇水务行政的主管部门;而水利部则负责城镇以外的水务工作、水资源及水利工程建设。水利部一位人士表示,以前在城市水资源管理上,由于没有明显的界定,水利部同住建部有职能重合和冲突之处。

就在国务院发出上述通知后的6月24日,水利部指导西安水务局重新组建了陕西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不仅包括西安市原供水公司等城市水务公司,还包括西安市黑河库区管理中心等水利工程单位,实现了西安市城乡水务一体化的改革。

而西安只是一个开始。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在“2008年水务高峰论坛”上明确表示,水利部将推进水务市场化、一体化进程,改革水价的形成机制,创新水务投融资机制。据李智慧透露,水利部已经在筹备接管四川省内的城市水务工作。

有业内人士称,在住建部为水务改革绞尽脑汁的时候,水利部速战速决地实现了西安市水务一体化,并且获得了当地的认可,这无异于在住建部统筹全国城市水务的大盘上砸下了一颗钉子,倒逼住建部加快新一轮水改的步伐。

严控高溢价收购水权

内外资的矛盾、国务院的要求和来自水利部的压力使得住建部新一轮水改加速进行。

7月22日,住建部召开“水务改革座谈会”,8月28日,住建部下属的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召集部分地区的“水协”代表来北京座谈,近期的两次会议住建部都在为新一轮水改征求意见。

据上述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透露,住建部对水务领域的资本投资改革或将围绕产权改革展开,对水务投资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准入门槛,特别是严格控制高溢价收购水企产权。

资料显示,中法水务在天津中法芥园水务有限公司中控股52%,在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控股60%,两公司产权性质已经成为外资控股。而我国在2002年放开引进外资时,明确要求对外资进入水务组建合资公司不得超过50%的限制。

李智慧对记者表示:“现在普遍被水企、投资人等各方接受的办法是施行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将控股权控制在国资手中,同时放开经营权,以竞争方式引入水务运营商。”

而对于上文中提到的地方政府违规提高外资所得的利润率,李智慧告诉记者,这一轮水改如果实施,将产权控制在国资手中,从而能避免外资占股过多所获得的高额回报,而通过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则将斩断外资通过政府协议获得投资回报的机会。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钟丽锦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水务企业的产权本属于国家垄断,地方政府是监管者、持有者,但将部分产权出让后,政府与外资的合作经营使地方政府具有了双重身份,既是监管主体又是被监管对象。”

“水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当然,无论水务改革如何进行,水价都是最后的出口。

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一副秘书长指出,水价上涨是必然的趋势。水权如要收归国有,除了回购外资水厂股份所产生的费用之外,还需增加供排水管网改造等大量投资成本。

据记者了解,2006年底,发改委、住建部开始牵头制定《城市水价成本监审办法》(下称《办法》)。由于这一办法的出台将对水价成本的审核进行统一规范,能够对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将其他开销划入成本,从而抬高水价进行控制。因此当时,外资收购国内水厂的案例急剧收缩,到2007年威立雅收购天津自来水公司之后,外资在国内就没有再进行收购。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如果顺利实行,或许新一轮水改进行得会更快。但是,就是这一被看做是水改契机的《办法》,从2006年底开始酝酿制定,却至今还在征求意见中。

上述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副秘书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办法”之所以迟迟未出,主要原因是对几部分超前投资是否应该进入成本无法形成统一的意见。参与制定《办法》的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办法》或许会在年内加速出台。

对于目前多个城市水价上涨而引起的争论,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副秘书长刘志琪告诉记者,目前的水价上涨,其实增加的是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这属于政府行政收费;水价是基于水厂的水处理成本,现在还没有调整到位。

刘志琪告诉记者:“毕竟,对于城镇居民来说,他们只关心水价为什么会上涨。这就对水价成本的监督和审核的要求大大加强,这是新一轮水改面临的最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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