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水污染事件,9吨左右的废油人为倾倒在饮用水水源,污染涉及100户家庭,超过100万人饮水安全受到危险。随着向水源倒入废油的罪魁祸首主动投案,整个污染事件的来龙去脉逐渐水落石出。自来水公司因为在处理危机当中的傲慢,招来不少臭骂,对其行为的谴责纷至沓来,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起诉。污染事件惊动了国家领导人,而随着事件的继续发酵,地方政府在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的不足也暴露无遗。越南刑法规定了对企业法人的处理方式,如果沱江自来水公司犯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民众可以就饮用该公司被污染的自来水提起赔偿诉讼。这就是昨天,越南国会第八次会议期间国会代表阮清洪提到的观点。这次的水污染事件,引起了越南民众对水源安全及水源保护的重视。新闻报道拍到的水源,竟然没有强制保护措施,沿江的水源也没有防护,而被倾倒了废油的水源直接进入自来水公司的饮用水过滤系统,直到居民用上水了才发现水质突变,这污染竟然一路无阻。这个事件,首先说明对于水源保护的重要性,特别是关乎一个国家首都的用水安全问题。在这起水污染事件中,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反应太过缓慢。从发现到处理污染的主动性都显示地方政府的“迟到”。舆论认为应急事件的责任,在地方政府这里是缺失的,也不明确的。有必要建立水源保护的相关法规,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确保首都用水安全。在这个事件当中,河内及和平省的地方政府都有一定责任。对于提供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有必要对供水合同中水质的承诺进行审查。例如,合同需要明确保障水质,才能收费,如今水质不保,就必须赔偿损失。国会代表称,在这种情况下,请新闻界大声疾呼,要求自来水公司赔偿用水用户的损失。支持将自来水企业告上法庭。用水用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河内消协应该代表提起诉讼。除了对故意污染水源的案犯处理之外,需要对自来水公司的不作为,对其明明知道水质被污染仍然供水的行为考虑入刑或做出严厉经济处罚。关于自来水公司领导层在未有调查结论之前拒绝道歉,国会代表认为这明确表明了这家公司的“企业文化”。据悉,这是一家利润可观的企业,但其领导人如此的处理意见及态度,说明了他们不仅无良,还对用户用水安全的生命威胁视而不见。需要谴责这种企业文化,有必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