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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多年水费竟然全闹乌龙了 供水公司这么说

2023-11-29 11:42:55 作者 : 围观 :47次

近日,市民马先生拨打本报热线,讲述了一件发生在他身上的闹心事。马先生在稀土高新区专家公寓楼(又名:久丰花园)租了一套房子,前不久他收到了包头供水公司的水费单,看到水费单上的数字马先生感觉不对劲。

“我那个稀土高新区专家公寓楼14号的房子前段时间没怎么住人,按理说不应该产生这么多水费,估计也就用了一两立方米的水,但是9月29日的水费单上竟然写着:本期使用水量21立方米,本期综合水费合计65.1元。10月11日,抄表员来查完表后,我的本期水量竟然变成了102立方米,本期综合水费合计成了379.95元,这太奇怪了。”马先生说道。

小水费单引发大乌龙

马先生说:“平时每次我也就交20到30元的水费,最多的时候也就50元。现在家里没人时候的水费竟然比人最多的时候还多,我怎么可能在10多天的时间内用掉102立方米的水。我对照那两天的水表显示的数字也差不多,没那么大变化。”

记者分别查看了马先生提供的9月29日、10月11日的水费单发现,两张水费单上显示的上期指数都是418,而本期指数则分别为439、520,本期合计应缴费用分别为63.99元、443.94元,同时,水费单上443.94元的金额被涂画掉了。马先生说,“这个443.94元是10月11日抄表员现场划掉的。”

9月29日及10月11日的水费单

随后,记者联系到水费单上显示的抄表员成女士。“我接到投诉后便一直联系住户马先生,但联系不上,10月11日,我又来到14号住户看看是否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在水表箱内的水表底下发现有一些垃圾杂物,我把杂物清理干净后,发现下方连接水表的管道是重叠的,于是关掉14号住户水闸,并让屋内的人打开水龙头,看看水表走针正常不,这才发现是两户水表抄错了。”成女士说。

10月21日,记者来到包头市供水公司青山区分公司就此事进行进一步了解,工作人员李站长向记者提供了13号、14号两户系统记录的2018年、2019年的水费明细,以及李站长摘抄系统记录的2017年7月5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两户的指数变化,数据显示2017年7月5日时,13号、14号指数分别为428、346。

李站长说,“其实13号、14号的水费就是‘张冠李戴’了,开发商在交房对接数据、水表立户的时候就弄错了,这么多年谁也没发现不对劲,所以从一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反的,这么多年来一直是14号在给13号交水费,13号在给14号交。”

李站长摘抄系统记录的2017年7月5日至2019年9月29日期间两户水表的指数变化

欠缴的水费该由谁出?

李站长介绍,10月19日他再次与抄表员成女士来到稀土高新区专家公寓楼对14号与13号两户水表进行核查拍照。“当时两户都没有人,我们就进行了拍照记录,为了让两户水费的相关工作重回正常,我们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14号住户把中间欠缴的102立方米的水费补齐,13号住户由于多缴纳了102立方米的水费,所以13号的水量指数在用到519前我们都不再收费,直至13号用户用水指数超过519再开始收费。”李站长说。

李站长在10月19日对13号、14号水表进行核查拍照

“这102立方米的水费不应该完全由我来补。一方面水表抄错不是我造成的,不应该由我来承担错误,应该是开发商和供水公司之间的问题;另一方面房子是我租的,这差额的102立方米的水量也不可能全是我用的。”马先生说,“我是2015年开始租的这个房子,当时是朋友租下来不用了,又转租给我的,所以我没有直接和房东接触,在我租房的这段时间一直积极的交水费,没有拖欠,如果在我租房的这段时间,欠缴费了我可以补,如果我多交了,希望供水公司可以退还给我。”

李站长介绍,对于水费问题,供水公司是对“户”不对“人”,“不论是马先生也好,还是房东也好,只要把这欠缴的102立方米的差额水费补齐就好,但是这段时间马先生一直在外地,所以在解决意见上也一直没有达成一致。

据包头市供水公司青山区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10月25日为系统结账期,10月25日开始15天后,如果仍然欠费,将对欠费用户按天收取欠费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记者:柴慧婷;编辑:贺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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