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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80余个典型案例释放哪些重要信号?——2021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年终盘点

2023-11-29 11:43:08 作者 : 围观 :124次

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继续发力。截至发稿时,第二轮第三批、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完成,第五批正在进行中,已集中曝光17个省份、2家央企共80余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折射出生态环境领域哪些重点难点问题?未来督察向何处发力?

破坏长江、黄河生态屡被曝光,知名景区被点名冲上热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站位高、敢碰硬,涉及国家生态战略的大江大河成为督察重点。破坏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屡次遭到严厉批评。

曝光案例涉及长江流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超标污水排江;违规采砂、侵占岸线、废旧船舶滩涂拆解;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长江沿岸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等。

督察组向各地反馈的情况也重点提及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三磷”污染,尾矿库威胁环境安全,未落实禁渔期和禁渔区相关规定等问题。

与黄河流域相关的案例及反馈情况,则主要聚焦于引黄河水“人工造湖”、非法倾倒废渣、违规取水、湿地生态保护不力等。

为何“一江一河”成为督察重点?

事实上,2016年出台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2021年出台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今年3月正式施行的长江保护法、刚刚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都凸显出重要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解决相关问题的紧迫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开局之年,督察重点聚焦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此外,督察发现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知名景区生态破坏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热点。

80余个典型案例中,涉及破坏生态的有近30个之多,主要包括非法开采、过度开发、非法建设等。

此前督察通报的滇池长腰山过度开发、黄山太平湖违规开发项目4年未整改等问题,均冲上微博热搜,全社会高度关注。

一些共性问题多次被点名

随着督察深入推进,地方环保意识日益提升,破坏严重、触目惊心的问题相对减少;与此同时,一些问题多次出现,颇具共性。

——“两高”项目违规上马问题突出。

从今年4月进行的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就成为督察的重点之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问题也是“今后各批次督察的重点内容”。

在80余个典型案例中,有十几个案例涉及这一问题,包括“两高”项目未批先建,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到位等。

督察组在向各地进行反馈时指出,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冲动仍然存在,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一些地方“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等。

这些问题高频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产业结构依然不合理,一些干部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仍然缺乏清晰认知。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公开案例中与基础设施相关的有20余个。督察组向各地反馈督察情况时也反复提到,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建设滞后”,其中涉及污水管网、污泥处置、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等问题。

例如,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山西、辽宁、安徽等8个省份全部存在管网问题,突出体现在管网改造迟缓滞后、污水直排河道、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等方面。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也是共性问题。有些地方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占比超过50%;焚烧厂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积存和直排等,在多地都是“老大难”问题。

这些普遍性问题的背后,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认识与行动上的问题。正如督察反馈中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一些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一些地方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不敢担当作为。

督察组还发现,一些地方与督察组玩“躲猫猫”的把戏——有的将督察组踪迹向有关企业通风报信;有的闻风而动虚假整改;有的一问三不知,推脱是历史遗留问题。

督察发挥了哪些作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察就是要引导地方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是督察工作的突出特点。“推动解决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督察带来的明显成效。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8个督察组受理转办2.9万余件群众举报。第二轮第四批督察,7个督察组受理转办2.8万余件群众举报。第二轮第五批督察,截至目前4个督察组已经受理转办0.6万余件群众举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督察试点以来,累计受理转办群众举报27万多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根据地方上报情况,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明确3294项整改任务,90%以上已完成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问题背后是责任。督察人员常说,要见人见事见责任。

“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曝光后,云南省对6家责任单位和2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督察组在向被督察对象反馈情况后,还会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此外,督察推动地方对问题一抓到底。通报问题后,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一些地方省委书记、省长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相关市县迅速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不少地方还建立问题整改跟踪调度和盯办督办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并积极开展同类型问题排查整治,以点带面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治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各督察组会对通报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采取盯办、调度、督办等措施,指导推动地方彻底解决问题。

督察有效强化了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一位地方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更多人开始意识到,督察不会是“一阵风”,地方政府要算长远账、算大账,企业则越早进行环保治理,越能更多获益。

同时,督察也会倒逼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地方干部表示,地方的经济发展规划中,可持续发展成为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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