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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发展何以塑造城市网络?

2024-08-17 22:21:56 作者 : 易恩文 姚常成 杨慧玲 围观 :185次

 

一、引言

自我国加快对外开放进程以来,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吸引了大量劳动力、资本等经济要素聚集,在带动中国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制约了区域经济协调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依托交通和信息网络构建协调发展的城市网络是积极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中国现代化城镇发展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这要求必须推动城市空间结构向多中心化的网络型城市群方向发展。在网络型城市系统中,城市不再只是作为“地理空间”为生产活动提供场所,而是作为产品价值链中资源要素“流”的重要网络节点,体现着城市在分工协作网络中的功能作用与价值链地位。城市网络中心性反映了节点城市在网络中的中心地位及其与外部网络的链接水平,是影响城市利用潜在网络资源和信息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构建城市网络体系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加强城市网络中心性。

回顾既有文献,城市网络中心性相关研究主要围绕效用、形成机理以及影响因素等方面展开。首先从效用来看,在经济效应上,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突破地理空间、扩展知识传播,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通过有意识地建立投资网络、积累“网络资本”,则是提高区域知识获取与利用能力的有效途径。在创新效应上,知识密集型企业间的联系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因而城市能够借助城市网络促进知识扩散,提高自身创新水平。在竞争力效应上,城市网络中城市间的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对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其次从形成机理来看,中国城市网络中心性的空间分异主要在于追求丰富关键资源、广阔市场空间与低廉运营成本的择优选择机制,受历史发展影响形成“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循环累积的偏好依附机制,以及具备更高网络通达性的网络邻近效应。最后从影响因素来看,在城市经济环境上,地区经济规模有助于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反映综合经济竞争力、宜居和宜商竞争力等的营商环境指数则可能导致城市网络中心性呈现层级分化格局。在资源要素上,城市行政级别、知识资本厚度等资源对城市网络中心性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地理区位上,高铁、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均能够强化城市投资网络。

随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突飞猛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逐步进入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的研究视野。早期经济地理视域下数字经济与城市网络的研究主要围绕可达性网络与城市空间的关系展开,认为电子商务能够通过为“城市边缘”嵌入全球网络创造条件,从而推动“流动空间”发展。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作用下,数字化应用促进知识、信息快速传播并加速“距离死亡”,不断将城市关系塑造成更加开放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促使城市网络中的核心节点从空间位置向信息流节点转变。在此基础上,数字经济能够促进信息、资源流动,有助于提高城市网络的经济韧性;而完善网络基础设施能够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促进城市间合作创新与城市网络中心性提升。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对城市网络中心性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刻且有益的探索,也关注到了数字技术对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的重要作用,但仍存在以下拓展空间:第一,既有文献仅局限于对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等数字技术作用的探讨,从数字经济这一系统视角出发的研究尚不多见;第二,即使淡化数字技术视角的片面性,相关研究对数字技术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的理论逻辑与内在机制分析仍不够深入;第三,数字技术通过强化社群合作效应塑造了更加开放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并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特征,但既有研究对数字经济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的城市群异质性及其原因关注不足。鉴于此,本文尝试从以下两方面寻求突破:第一,从社会分工视角下技术和组织两个层面对数字经济塑造城市网络的内在机理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第二,考察数字经济赋能城市网络的区域与城市群异质性,并从城市群空间形态与府际协同两方面解构城市群差异背后的理论与现实逻辑。

二、特征事实与理论机制分析

(一)数字经济与城市网络中心性的时空格局特征

从2012年到2019年,中国城市网络中心性总体呈现出明显的“由北及南”和“由西向东”的演化趋势。从南北分异来看,2012年中国城市网络中心性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以及珠三角城市群,而且仅有这三个地区高于全国均值;但到了2019年,虽然京津冀城市群仍然位居榜首,但长三角城市群与珠三角城市群增长速度远高于京津冀城市群,而且粤闽浙城市群也超过了全国均值,反观中原、山西中部、关中平原以及宁夏沿黄等北方城市群都远低于全国均值。从东西分异来看,仅有东部地区城市群的城市网络中心性超过了全国均值,山东半岛城市群虽在均值之下,但差距远小于其他地区;而中部、西部以及东北部地区城市群的城市网络中心性均在全国均值之下,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宁夏沿黄城市群,更是发展缓慢。一言以蔽之,中国城市网络中心性的“南北”与“东西”分异特征较为明显,总体表现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时空特征。2012年到2019年中国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从时空分异的角度看,同样存在“由西向东”和“由北及南”的整体演变趋势,其中珠三角城市群始终代表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最高水平。与城市网络中心性的时空分布情况对比来看,中国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网络中心性的空间分布总体存在“高—高”聚集与“低—低”聚集的特征,这意味着数字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其网络中心性也更高。

(二)数字经济塑造城市网络的理论机制分析

城市网络中心性本质上反映了该城市与其他城市之间的总体链接水平,城市节点之间的各种“流”线条越丰富则链接水平越高。以经济学视角观之,城市之间的经济关联主要依靠“要素流”“产品流”加以实现。分工理论认为,盘根错节的城际垂直一体化分工能够促进城市间的经济关联,使“要素流”“产品流”在地区间充分渗透。但是,城市间的分工深化进程可能会因外部交易成本上升而停滞不前,阻碍地区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资源往来。而数字经济发展一方面能够凭借互联网缓解信息不对称和区块链塑造信任机制等技术优势,从技术层面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还能依靠数字平台在线配置资源和广泛组织生产的组织优势,从组织层面促进城市之间形成更为紧密的分工协作网络,从而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

第一,从技术层面看,数字经济能够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深化城市之间的社会分工,推动城市形成差异化的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城市网络中心性。具体而言,数字经济能够从以下三方面降低交易成本:其一,数字技术能够加速数据信息的搜集、储存、分析与传播,为企业了解异地上下游潜在合作对象的资信历史、产品或服务质量以及独特优势等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企业跨域投资的搜寻成本;其二,数字技术应用显著提高了产品或服务价格、质量以及供求等契约关键信息的可视化水平,极大降低了协商、谈判成本;其三,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不仅能够实现产品生产过程实时追踪,而且交易完成后仍能溯源产品生产流通全链条信息,这将降低企业的监督成本与合作对象的违约风险。交易成本节约会促使城市集中资源专注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非核心环节剥离的方式强化其在城市网络中的专业化水平与竞争地位,塑造基于地区优势的差异化产业结构。由此,从生产端来看,不同城市之间由专业化分工形成的产业关联不仅需要相互提供更多中间产品以完成生产,而且这种差异化生产还能够带动资本、劳动力以及其他生产要素流向更符合各要素特性的地区,从而强化城市网络中心性;从消费端来看,差异化的产业结构一方面能够通过专业化分工生产出更高质量和更符合消费者偏好的产品,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城市之间由产业同构产生的市场竞争,有利于促进地区市场之间“互通有无”,从而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

第二,从组织层面看,“定制+分布”的平台生产组织能够引导各城市综合市场需求和资源优势形成差异化的产业结构,并以网络协作的方式嵌入平台生产组织之中,从而通过网络叠加的方式塑造深度协同的城市网络。数字时代,平台生产组织打破了产业链间的孤立状态,生产方式也随之由传统的“标准+集中”转变为现代的“定制+分布”。而要嵌入这种分布式的平台生产组织,各城市需要结合自身优势资源塑造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并根据平台生产组织的分工需求承担特定的生产环节,由此必然引导各城市之间形成多样化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城市节点对平台生产组织的嵌入深度。这种互联网线上网络与城际物理网络相互叠加交融,能够将基于数字平台展开的网络协作关系渗透至城市网络,使城市之间借由数字平台形成更加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从而加强城市网络中心性。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数字经济发展对城市网络中心性具有正向促进作用,而且深化社会分工是数字经济塑造城市网络的重要作用路径。

三、数字经济塑造城市网络的城市群异质性及其内在机理

城市间的行政壁垒是割裂区域市场、限制城市网络发展的重要原因,而城市群规划有助于打破城际行政区划约束。由此,本文基于不同地区和城市群对数字经济塑造城市网络的异质性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从以“秦岭—淮河”线为界划分的南北差异来看,数字经济发展没有显著提升北方城市网络中心性,其原因在于南方城市本身较强的民间经济活力和自由开放的区域市场能够充分利用数字赋能促进企业开展城际投资合作;从地区差异来看,数字经济显著提高了东、中部地区的城市网络中心性,但对西部地区没有明显作用,对东北地区的影响甚至显著为负,这既可能源于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也可能是因为南方地区数字企业与资源集聚加速了东北地区的“资本南下”;从城市群差异来看,相比非城市群,数字经济发展对城市群城市网络中心性具有更强的边际提升效应,进一步地,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提升了长三角城市群与成渝城市群的城市网络中心性,但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影响却不显著,对北方的京津冀城市群的影响甚至显著为负。究其原因在于,城市群内城市网络在政府统一规划和市场自主选择双轮驱动下,可能会形成独具区域特色的经济合作模式,从而导致不同城市群内数字经济赋能城市网络呈现分异特征。从政府规划看,城市群发展是以超越城市个体利益而追求区域共同利益为最终目标的,这构成了城市群内地方政府合作的首要前提,但由于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以及政府官员关系等存在差异,各大城市群内城市之间的府际协同深度也就有所不同,那么数字经济对城市网络的塑造也会受到影响。从市场选择看,单中心城市群内中心城市数字经济发展将促使大规模产业集聚与资源要素“虹吸”,阻碍资源要素在城市群内部城市间的双向自由流动,从而弱化数字经济对城市网络的塑造作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城市网络中心性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发现数字经济发展显著提升了城市网络中心性,促进社会分工深化是数字经济加强城市网络中心性的重要作用路径。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经济加强城市网络关联紧密程度的影响效应在不同地区和城市群间存在明显的分异特征,而城市群府际协同水平和空间分布形态是导致城市群异质性的两大重要因素。本文为更好发挥数字经济发展塑造城市网络的赋能效应具有重要政策启示。

第一,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际网络互联互通。既然数字经济发展是加强城市网络中心性、促进城市之间协调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各地区就应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际网络互联互通,一方面大力支持城市之间产学研协同创新,助力数字技术攻坚突破,实现我国在信息科技革命赛道上领跑全球,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为数字产业化发展注入强劲活力;另一方面加速现有产业链的数字化进程,借助数字网络空间消除时空距离的优势,依托网络化协作布局城市分工协作网络。

第二,提升各城市对平台分工网络的嵌入深度。各城市应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造本地区在城市供应网络中的比较优势,塑造城市网络竞争力以提升主动招商引资的实力,加强对城市网络的嵌入深度。从技术和组织两个层面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对平台分工网络的促进作用,不仅要构建基于5G的产业生态,加快推动智慧物流、智能交通等重点领域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开放电商、社交等数据,培育壮大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尽可能降低外部交易成本对分工深化的阻碍作用;还要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等平台组织为载体加速线上线下经济活动精准对接,为城市网络嵌入平台分工网络提供更加丰富的融合渠道和应用场景。

第三,加快构建政府紧密协作和多中心形态的网络型城市群。长三角等地区的城市群建设经验表明,政府紧密协作和多中心形态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能够强化数字经济提升城市网络中心性的边际作用,由此既要以数字政府建设与广泛应用为依托加强地方政府之间互联互通,通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服务效能,又要避免形成单中心的“雁阵”型城市群,通过打造多个中心城市塑造各具优势、紧密合作的网络型城市群空间结构,构建“多点开花”、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原文刊发于《经济评论》2024年第3期,第126—141页。作者分别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何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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